■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中国式现代化制度保障(一)
正规配资公司一般需要获得证券业协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取得相关的牌照,如证券公司牌照、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牌照等。同时,正规配资公司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徐策中国经济信息网左登基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着力抓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谋划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上海证券报特邀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和中经网联合课题组专家撰写“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中国式现代化制度保障”系列研究报告,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对《决定》进行深入解读,为读者提供参考。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方面,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了新标准新任务
□ 应围绕《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安排,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最为迫切、最能显效的重点改革任务,建设真正统一的全国大市场,特别是要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 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完善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加快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等六方面为抓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方面,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日前,《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制度成果。下一步,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围绕改革目标和任务安排,加快推进最为迫切、最能显效的重点改革任务,建设真正统一的全国大市场。
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五统一,一破除”的改革发展框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立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着眼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新方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
(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积极应对全球未来新形势的前瞻性战略决策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应对未来全球复杂严峻形势、积极融入国际大循环的前瞻性战略。
1.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
按照“新技术诞生—关键生产要素变迁—基础设施、产业、生产组织形式、商业模式、制度框架等适应性改变—社会经济变革”的经济社会一般性耦合周期规律,生产要素结构的深刻变化将成为经济社会大变革的先导领域。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就是这样一项兼顾制度改革与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
藉此,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将为“卡脖子”攻关类新产品技术提供大规模试验空间、应用场景和持续迭代机会,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技术企业提供成长空间和竞争机会,形成科技创新及转化应用的战略回旋空间,形成与新质生产力适配性更强的技术经济范式,从而更好地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将超大规模市场资源优势转变为强大竞争优势,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
2.更好应对外部发展环境不确定性风险
展望未来,世界将进入一个充满变革和挑战的新时代,外部发展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大国竞争博弈力度和强度在加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全球贸易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频繁遭遇挑战,倒逼域内国家增强制度体系的融合性和兼容性,强化本国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对接和协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加快形成高标准国内市场体系,借助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将发展动力向国内转移,提升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3.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赢得发展主动权
强大、韧性、可靠的国内大循环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和命脉,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具有关键作用。加快建设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更好联通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增强国内大循环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吸引力、集聚力,提升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事实证明,国内市场由大转强后,抗风险冲击能力也会更强。
(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性战略设计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基于中国自身国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性战略设计,有利于真正把中国特色转变为独特优势,把中国特色转变为成功实践。
1.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对加快释放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红利提出更高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庞大的人口规模,既形成了强大的消费市场,也蕴藏着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面向规模庞大的消费群体,必须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我国经济“量”的优势转化为“质”的优势。面向规模庞大的就业人口,必须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展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发展红利。
2.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对建设统一公平高效的市场体系提出更新任务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打破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限制,提高资源要素的跨区域配置效率,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设,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市场化体制机制,增强城乡要素有序流动活力,加快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促进要素在城乡间持续顺畅流动,逐步改变传统的资源要素流动效率和配置方式,使一些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生态地区可以借助外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注入,在当地实现价值转化,进而推动产品更快走向全国市场。
3.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对高水平市场供给体系提出新挑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求形成鼓励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的制度安排,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实现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统一,形成有利于鼓励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的政策导向。同时,要兼顾提升文化产品的商品化水平、加快文化市场规范化进程、推动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依托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高质量文化产品供给。
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建设高水平能源与生态市场提出更高要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形成降碳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促进地区层面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的整体协同,最终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的格局。通过形成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正向激励与负向鞭策机制,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促进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低污染、高效率的方向转型升级。
5.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为加快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注入更多新内涵
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要求依托国内大市场,构建更为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经济基本盘,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增强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底气,以此倒逼加快制度型开放,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以中国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为破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存在的“堵点”,应遵循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方向与基本原则,从以下五个方面找准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推动资源和要素配置市场化,寻找市场效率“最优解”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潜力。目前,由于各要素供求调节的市场化机制不强,生产要素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提高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效率。以数据要素市场为例,据测算,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有望在2025年迈向2000亿元新台阶,在2030年突破万亿元。
(二)推动市场制度和规则标准化,扎牢制度监管的“笼子”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目前,我国市场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仍有提升空间,不同区域的市场监管规范、规则等尚未完全一致,特别是新兴业态监管仍存在漏洞。必须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形成一套包括规则、标准、体制机制、法律、政策等在内的紧密配套、协同作用、系统完整、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例如,伴随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释放更多利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计,到2050年,中国20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水平的人口占比将达60%,为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推动统一大市场效应规模化,做强内需消费“大蛋糕”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拥有14多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全球最大,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多,市场业态丰富,城乡区域市场发展差异大,为我国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支撑。我国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隐忧依然长期存在,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据国家信息中心测算,到2035年,我国居民消费率有望稳步提升至68.1%,最终消费支出将突破200万亿元,成为全球消费的主力、全球消费资源的配置中心和引领全球消费发展的创新高地。
(四)推动市场设施和服务现代化,破解市场流通“肠梗阻”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其市场效能。然而,由于部分地方市场准入歧视与产权交易壁垒仍然存在,城乡和区域之间联通存在多重堵点,导致市场流通效能尚未完全释放。必须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兼顾“硬支撑”与“软连接”建设,建设提供高速便捷互联互通、畅通大循环的现代流通体系,形成更高效的市场设施配套。其中,以“互联网+物流”为特征的智慧物流建设正成为物流行业新趋势。据有关机构测算,我国智能物流市场规模将以20%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8年将突破2.5万亿元。
(五)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一体化,释放中国市场“磁吸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础、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充分开放的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促进内外规则相融,推动我国市场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对外开放。
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路径和战略抓手
下一步,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改革目标和任务安排,加快推进最为迫切、最能显效的重点改革任务,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一)完善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厚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统一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经济高效运行的根本,应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发力,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完善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构建适应多元经济形态发展的支持性政策体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面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落实《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公平准入制度体系。
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以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深入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持续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从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着手,加快推进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行业效率提升。
四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快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以信用风险防控为导向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
(二)加快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畅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通路”
流通是经济循环的“血脉”,应以升级流通网络、畅通信息渠道、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不断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一是加快完善流通体制。进一步探索和发展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流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进一步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
二是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加强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的统一接口建设,加快建设高层次、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一步加快全国性和区域性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充盈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血液”
要素市场是整个市场体系的基础。应加快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促进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集聚。
一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入推进土地增值收益与分配体系、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价格测算机制、城市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体系建设、差异化的土地市场体系与土地金融市场等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建设高水平人才体系。进一步形成畅通劳动力社会性流动渠道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加快探索完善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完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探索建立并持续完善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和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引进的积分评估与“科技绿卡”制度。
三是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政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市场对接机制,加快健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配套制度规则,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资本市场新型监管体系,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四是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强化技术交易市场供需精准对接,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机制;完善技术要素市场管理与创新机制,促进技术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五是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完善建立能够使数据要素供求双方进行有效交易的动力机制和制度规则,构建适应数据要素化、资源化、价值化的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六是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形成非化石能源转型壮大的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太阳能、水电、核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
七是培育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碳市场标准计量体系等,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
清除阻碍是创新全国统一大市场新机制的起点和动力源,应指导并鼓励各地综合自身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
一是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力度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从增加收入、促进就业、扩大优质供给和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综合施策,形成消费可持续增长的动力机制。
二是加快清理和废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地方招商引资决策和评价机制,及时全面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
三是加快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高水平良性招商引资新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则,完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环节推行专项治理机制。
(五)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净化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快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一是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规则,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等领域裁量基准制度;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推进线上线下(300959)一体化监管。
二是强化反垄断监管。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等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三是强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制,强化实施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健全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六)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用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循环”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应积极引进全球高端要素和市场资源,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高水平开放。完善重点服务业领域的风险评估、预警与防范措施,分类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领域对外开放;减少重点领域市场准入限制,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
二是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
三是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资实盘网上配资炒股,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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